[摘要]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支持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或安置入住政府公租房。我市现符合住房保障准入条件者,拟作为公租房安置轮候对象和住房租赁货币补贴对象,现予以公示。
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公示通告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支持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或安置入住政府公租房。根据《潮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潮州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张丽辉、李喜杰连同其共同申请人等共174户公租房安置申请家庭,张燕玲、郭春泉连同其共同申请人等共430户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具有湘桥区或枫溪区城镇居民户口,2016年家庭月人均经济收入低于1193元(含1193元),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无房家庭优先保障),符合住房保障准入条件,拟作为公租房安置轮候对象和住房租赁货币补贴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天,自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25日止。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科反映。
地址:潮州市中山路88号
邮政编码:521000
联系电话:2231156
本公示同时在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网上公布(网址://www.czfdcw.net)。
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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