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我市放宽购房提取公积金限制

——房契证明不再受2年的时间限制

潮州日报  2015-06-06 11:34

[摘要] 本报讯(记者刘漫娜)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又迎来好消息!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刺激房地产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从6月4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放宽其因购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

累计提取总额未达到购房款的,可继续提取

本报讯(记者刘漫娜)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又迎来好消息!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刺激房地产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从6月4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放宽其因购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2014年《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职工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提供的房契证明应在作出之日起2年内,超过2年的则不能作为申请依据。此次调整后,今后职工提供的房契证明不再受到2年的时间限制,只要提供房契及相关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金额。

此次放宽职工公积金的提取限制,还增加一条规定,即“职工贷款购房的,在贷款期限结束后,累计提取总额未达到购房款的,可继续提取,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相关负责人指出,以前贷款购房期限完结后,就不能再提取公积金;调整后,即使贷款期限结束,若累计提取总额未达到购房总额,仍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

该负责人提醒,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职工凭申请表和房契证明到管理中心或所在地管理部进行办理。

 

     
 姓名意向楼盘
 人数期待优惠
 手机号码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