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潮州市第二污水厂项目原已进行了批前公示,现经市国土部门核查,拟用地面积由原200亩调整为183.37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潮州市第二污水厂项目选址意见书重新予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潮州市第二污水厂项目原已进行了批前公示,现经市国土部门核查,拟用地面积由原200亩调整为183.37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潮州市第二污水厂项目选址意见书重新予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潮州市供排水管理中心
建设项目: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凤塘镇沟尾溪南侧
拟用地面积:183.37亩(以国土实测为准)
公示日期:2015年3月4日----2015年3月13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潮州市城乡规划局用地规划管理科(潮州市潮州大道建设大厦13楼,电话2393384)查询。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应由法人代表签章)。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2393384;监督电话:2393383
特此公告。
潮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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